江西省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废止流程
江西省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废止流程
为严格落实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,规范我会团体标准三年复审、到期废止工作程序,建立标准动态清理机制,确保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科学合规、有效适用,结合我会实际,制定本流程。
一、工作依据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,团体标准有效期为3年,期满必须开展复审。对内容滞后、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冲突、无推广应用价值、不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团体标准,依法依规予以废止。
二、工作原则
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开透明、科学审慎、闭环管理原则,做到复审有据、公示合规、审批规范、备案完整、归档齐全。
三、废止适用条件
1. 标准发布已满3年,达到法定复审周期;
2. 标准技术内容滞后,不适应当前食品生产、营养科普、行业服务需求;
3. 已有国标、行标替代,原团标无继续使用必要;
4. 长期应用率低,无行业推广、培训及落地场景。
四、工作流程
1. 资料梳理自评:秘书处梳理标准发布、实施、应用情况,起草单位撰写《团标三年复审自评报告》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. 专家复审评审:组织行业专家复审,出具废止评审意见。
3. 社会公示征求意见:对外公示30日,公开征求社会异议。
4. 学会审议发文: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印发正式废止公告。
5. 平台备案更新: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完成废止备案、状态更新。
6. 全面清理归档:清理所有对外宣传、课件、文稿废止标准内容,全套资料归档备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严格按时节点推进,全程留痕、资料齐全、流程合规,杜绝过期标准对外使用。
江西省营养学会
2026年7月1日
附件:
江西省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废止流程--(盖章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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