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营养学会满三年团体标准复审全流程
江西省营养学会满三年团体标准复审全流程
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、《江西省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制(修)订章程》(赣营学字〔2022〕9号),团标发布满3年必须开展复审,复审结论为“修订”的,完整流程分两大阶段:复审判定阶段+标准修订立项至新版发布备案阶段。
一、三年到期复审(判定是否启动修订)
步骤1:到期提醒与牵头单位自评
1.学会标准办公室提前3个月梳理满3年团标清单,通知原牵头单位启动复审自评;
2.起草组收集3年实施数据:企业应用反馈、检测案例、国家/地方最新食品安全、营养相关国标/行标、政策法规更新、行业技术迭代;
3.逐项核查5项核心复审内容:合规性:是否与现行强制性国标、食品安全、营养法规冲突;适用性:指标、试验方法是否适配当前赣菜、食品、营养产业;协调性:与同期发布的其他省营养学会团标、地方标准是否统一;可操作性:企业、检测机构落地执行是否存在漏洞;先进性:是否存在指标偏低、技术落后需升级;
4.出具《团标三年复审自评报告》,明确结论建议:继续有效/修订/废止,列明修订要点、修改章节,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报送学会秘书处。
步骤2:学会标委会专家复审评审
1.学会标准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5名及以上营养、食品、标准化专家召开复审评审会;起草单位人员不参与表决;
2.专家审议自评报告、标准实施佐证材料,形成《复审专家审查意见单》;
3.表决规则:出席专家3/4及以上同意方通过;明确出具“同意启动修订”正式复审结论。
步骤3:复审结论公示与学会审批立项修订
1.学会官网公示复审结果(不少于7个工作日),公示内容:标准编号、名称、复审结论、主要修订方向;
2.公示无异议后,理事长办公会审定,下达团体标准修订立项计划,印发立项公告(赣营学字文号),正式进入修订编制流程。
二、团标修订编制、审查、发布、备案
步骤1:修订起草与调研论证
1.原起草组牵头,可增补生产企业、疾控、高校营养专业、检测机构、餐饮单位扩充工作组;
2.对标最新GB、食品安全国标、营养膳食相关规范,完成数据验证、现场调研、样品试验;
3.按GB/T1.1-2020 编写标准修订初稿,同步编制《修订编制说明》,说明:修订必要性、新旧条款对比、指标调整依据、试验数据、征求意见计划。
步骤2:公开征求意见
1.学会官网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同步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+编制说明;同步定向发给会员单位、生产企业、监管部门、营养专家;
2.收集书面、线上反馈意见,逐条汇总、研判、采纳/不采纳说明,形成《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》;
3.根据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。
步骤3:标委会技术审查
1.学会组织标准化、营养、食品领域专家召开修订标准技术审查会;
2.起草组汇报修订内容、意见处理、试验数据;专家逐条审查文本、指标、格式;
3.形成《技术审查纪要》,明确修改意见,表决通过后,起草组按纪要修改形成报批稿。
步骤4:学会内部审核、批准、新版编号发布
1.秘书处形式审查:文本格式、材料完整性、编制说明、意见表、审查纪要齐全;
2.理事长审批签发新版标准发布文件;
3.编号规则:原团标代号不变,版本号升级(如T/JXSYYXH 0001-2023→T/JXSYYXH 0001-2026);
4.学会官网发布新版标准公告,注明旧版废止时间、新旧过渡期。
步骤5:全国平台备案、档案归档
1.新版标准发布30日内,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完成自我声明公开备案,上传报批稿、编制说明、复审材料、发布公告;
2.全套资料(复审自评、评审意见、征求意见表、审查纪要、发布文件、新旧标准文本)学会档案室归档,留存3年以上备查;
3.同步通知会员单位、合作企业切换使用新版标准。
三、关键时限与特殊要求
(一)整体周期
三年复审1个月内完成;修订编制全流程正常3–6个月;
(二)提前修订触发条件(未满3年也可启动)
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更新、营养政策重大调整、行业出现重大技术革新、标准存在合规风险;
(三)材料全套清单
1.《团体标准三年复审自评报告》
2.复审专家评审意见、公示截图
3.修订立项申请书+立项公告
4.修订初稿、征求意见稿、送审稿、报批稿(新旧对照稿)
5.修订版编制说明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
6.技术审查会议纪要、专家签字表
7.学会标准发布红头文件
8.全国团体标准平台备案截图
四、简化流程图
标准发布满3年到期通知→牵头单位自评提修订建议→标委会专家复审评审→官网公示复审结论→学会批准修订立项→起草修订+调研验证→30日公开征求意见→标委会技术审查→形成报批稿→理事长批准发布新版→全国平台备案归档。
江西省营养学会
2026年7月1日
附件:
江西省营养学会满三年团体标准复审全流程--(盖章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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