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江西省营养学会会员条例
根据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》和《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》文件精神,以及《江西省营养学会章程》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营养学会(以下简称JXNS)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会员类别
第一条 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。单位会员包括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。
第二章 会员条件
第二条 普通会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(一)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、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二)中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,从事营养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三)积极支持营养相关工作,从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。
(四)营养及相关专业在读学生(包括专科生、本科生和研究生等)。
第三条 单位会员
(一)从事营养科技相关的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;
(二)从事营养相关工作、支持学会工作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团体。
第四条 申请加入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(学生会员只需具备前两个条件):
(一)遵守JXNS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JXNS的意愿;
(三)在JXNS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三章 入会流程
第五条 个人会员入会流程:
符合相应会员条件的申请人,经两名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,在线提交入会申请(通过学会官、网微信号下载填报信息或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,完整填写各项内容,上传个人学历和工作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),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,成为个人会员。
第六条 单位会员入会流程:
(一)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可直接或经推荐提出申请。
(二)申请者须填写“江西省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”,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。
(三)经批准后,办理有关手续,发放单位会员证书。
第四章 会员基本权利及义务
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会员享有JXNS及分支机构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参加JXNS工作的优先权及入选专家库、各类评审委员会的优先权。
(三)获得JXNS服务的优先权,包括获得专业信息、优惠参加本学会及分支机构组织的国内、国际有关学术活动及专业培训等。
(四)免费获得JXNS有关学术资料;优先在学术会议和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。
(五)获得JXNS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奖励和基金资助的申请权利,在同等学术水平的条件下优先获得设立的科研及科普基金、科学技术奖或其他奖项。
(六)对JXNS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(七)单位会员可优先获得本学会的技术咨询、科研成果转让、协助举办培训班及组织相关学术会议等服务及学会其他有关资料;
(八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八条 会员应有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《江西省营养学会章程》,单位会员需遵守《江西省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条例》;
(二)维护JXNS的合法权益;
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三)执行JXNS的决议、决定,完成其委托的工作;
(四)积极参加JXNS组织的学术交流、营养科普、专业培训、技术服务等活动;
(六)为发展JXNS事业自愿捐赠,积极参加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;
(七)遵循《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》,坚持科学真理、尊重科学规律、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,勇于探索创新,恪守职业道德,维护科学诚信,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;
(八)通过信件、网络、会议等渠道反映情况,交流信息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五章 会员管理
第九条 组织管理:
(一)JXNS秘书处负责会员的管理工作,并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;
(二)各地市营养学会负责本地会员管理工作;
(三)对个人会员进行统一编码;
(四)向会员发放统一制作的会员卡。会员卡只作为会员身份证明,不得挪作他用。
第十条 退会管理:
(一)会员1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,经提示或告知仍不改正者,视为自动退会;再次申请入会需按照本条例第三章重新办理入会手续,重新审批,重新开始计算会龄。会员的连续会龄以连续缴纳会费的年限计算。学会理事候选人应为处于会费缴纳正常状态下的会员。主动要求退会者,已缴纳会费不予退还。
(二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JXNS章程的行为或给JXNS名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,或有学术不端,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者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,予以除名,并取消会员资格及相关荣誉称号等。
第六章 会费的收缴和使用
第十一条 会费按年度收缴。不同会员的会费标准为:
(一)个人会员每年50元;
(二)单位会员理事单位每年见团体单位章程。
第十二条 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支出:
(一)开展全省性或地区性学术会议和活动;
(二)营养教育和科普宣传;
(三)有学术成就的会员、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以及科研学术支持;
(四)印刷学术以及科普相关的印刷和传播;
(五)其他有关会员活动的开支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。
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五条 单位会员的发展和管理按照《江西省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(本条例经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)






